防飆 警政署:七一起取締車體改裝 加重裁罰 寄給朋友 友善列印
【中央社 】
(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十九日電)飆車族為了讓車子飆得更快,往往改裝車體,中間因而衍生龐大商機,間接讓改裝車行與竊車集團有機可趁。
警政署採「釜底抽薪」之道,新修正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七月一日上路,包括私自改裝汽、機車車身、引擎、底盤等加重裁罰,除提高罰鍰,最�**晱i吊銷牌照。
根據警政署交通組表示,依據調查分析,飆車族使用的車輛,其車體、零元件規格大多經違法改裝,而且經常需要汰舊換新或提升車輛性能,
致給予改裝車行及不法集團利用失竊車輛零件銷贓牟利機會。
因此針對私自改裝汽、機車車身、引擎、
底盤及電系等重要設備,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已提高罰鍰,由原新台幣一千八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提高為兩千四百元以上、九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另外違規累犯並吊扣(銷)車輛牌照,包括一年內違反兩次以上者,吊扣牌照三個月;三年內經吊扣牌照兩次,再違反規定者即吊銷牌照。
交通組指出,新制將於七月一日實施,未來駕駛未經合法改裝車輛,不僅要繳交高額罰鍰,經吊銷牌照車輛將無法使用。
警方呼籲民眾不要任意購買中古套裝機車,汽機車也不要任意改裝,以免損失金錢還危害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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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令夕改,變來變去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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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給予改裝車行及不法集團利用失竊車輛零件銷贓牟利機會。"
這是什麼道理?每日ATM轉帳限額3萬元的交通工具版本?有賊不抓卻抓一般老百姓?
底盤及電系,我相信包含煞車跟壁震系統吧
好個省時省力的辦法,通通判定違法不准裝就行了,
政府制定法令的標準是怎樣執行起來對政府最方便....
原來可以這樣搞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