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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到臨頭,我才發現,我也不過是個普通人罷了,我不知所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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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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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四海為家
文章: 2,226
引用:
作者
pantenor
朋友,那我勸你不要耍曖昧了,
對方都34歲了,要就要,不要就不要,直接講,
不要浪費對方時間,
要拒絕的話直接約出來好好談,
相信對方人生歷練也很夠,
只要你夠成熟,雙方談好就好!
+1 同意這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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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6-19, 02:50 AM #
244
her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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