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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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我要找我兒子!
20060617打工時,來了個女的,大約17~18歲,臉看起來就是很機車的樣子,眼睛真的跟漫畫裡阿福一樣眼睛細細的,戴個眼鏡,
眼角往上翹那種,拿了盒生螞蟻長蟲的巧克力說要來換,我問請問有發票嗎?她說買的時候沒有拿發票,結果我無法找到他
買的商品發票。我問什麼時候買的,他說約下午5點,可是當時已經晚上9點了。我說我無法處理,請店長過來處理,然後店
長就拿去比對現有貨架的商品,我提醒可看貨物的製造批號。然後店長看了一下到期日,拜託,現有商品的到期都是2007,
他的商品是2006,且外盒包裝仍有些許差異。隨後我問他要�**椄O要退他回說要換,我們心中都很清楚,她100%說謊,可是店長
不想為了25元巧克力在那耗,就退給他。
心得:
1.台灣女人說謊詐騙硬坳已自認理所當然,這是由前輩經驗得知。
2.相由心生,人沒有美醜之分,但可以判斷得出善良或是邪惡
3.高科技的時代,不要想做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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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根據你們判斷,不可能是你們店裡所賣出的...
你們在證據上站的住腳的話,那為什麼要讓她退呢?
去查你們的發票記錄都查的出來有沒有賣出這樣商品...
你們既然讓她退了?那事後抱怨做什麼?
什麼心得?這不就是你們自己造成的...
應該去抱怨給你們店長聽吧....
小小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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