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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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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你弟弟是做錯了..去警局做筆錄.不用交保就放人很正常.因為要等上法院.
二.不要傻傻陪他10幾萬.
三.只要你弟沒前科(或是沒有相同前科).檢察官也不會重判.最多易科罰金或緩起訴..台灣
監獄人滿為患.不要太擔心..只是這個前科是背定了....
四.不要認為和解就是一切都沒事...10幾年前.出了車禍.事後責任劃分.我3他7(對方還酒後
.可是警察不測..).可是對方仗著是自己是X恩醫院顧問...開了張甲種驗傷單告我過失傷害.
就是要我陪他全部修理費..最後是各修各的車.簽下和解書送法院..我以為就此沒事.......
前幾年.一個條子朋友告訴我.ㄟ.你怎麼會有過失傷害前科...媽的勒..那時我才知道..只要
案子有送到法院.除非你無罪釋放.否則緩起訴.易科罰金.甚至像我這樣和解了事....全部都
會留下案底(前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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