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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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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0100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3
文章: 914
在封鎖清單中,除非對方也把你的msn刪除
這樣你才能從封鎖清單中刪除
應該是樓主到處註冊時留下Hotmail的信箱
且論壇註冊的話沒有把「Email 地址可見」給勾選掉
信箱就等於是公開給所有人知道
因為一般Hotmail的信箱大多數都跟MSN是一樣的
舊 2006-06-15, 03:54 PM #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h10100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