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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elle_lai529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5
文章: 21
引用:
作者pocket168
如果老闆已經跑路了,店又是加盟的,店長有權利搬走貨品嗎?

沒有權力搬走貨品;但是還是用保管不力以致貨品損失,願意照價賠償的理由,請由XXX中扣除,發個什麼郵件或簽呈什麼東西給總公司,不管他們收不收,只是告知而已,留個我有通知的紀錄,以後如果有什麼問題,拿出來通知來......我把東西弄壞了,弄丟了,願意賠償,扣我薪水吧...
舊 2006-06-15, 02:34 P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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