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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c6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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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5
您的住址: 北台灣的一個小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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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跟幫別人養老婆牽扯在一起好像有點勉強...

如果是單純的借貸關係,現在口說無憑,當初應該白紙黑字的寫下來...

如果當初是因為男女朋友的關係,而你心甘情願的資助她,那就別想太多了....

如果她有那個心,自然而然就會還你;如果她不想還,你也拿她沒輒...

難不成你想發個存證信函給她??有當初她向你借錢的任何證明嗎??

感情的事沒有誰對誰錯,也沒有誰應該付出多少的問題,一切都是心甘情願的...

若是要拿樓主的標題來套用在感情上,會不會覺得太現實、太沈重了點??
舊 2006-06-15, 12:07 P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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