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有聽到廣播有一個****關於
企業積欠員工薪資可向勞保局申請積欠工資墊償基金
可以請你朋友打電話去勞保局詢問墊償基金的適用性
以下是網路上找到的資料
http://www.bli.gov.tw/html.asp?id=0...oGetChildList=N
如何申請墊償基金
一 同一事業單位的勞工請求積欠工資墊償,以一次共同申請為原則,勞工應共同推定代表人
,代表申請。
二 向勞工保險局或事業單位所在地的縣市政府勞工主管機關索取「積欠工資墊償申請書」、
「積欠工資墊償名冊」、「積欠工資墊償收據」、「勞工代表委託書」等空白書表,可詳閱
或下載書表索取及範例,依式填具並請雇主簽章證明。
三 如勞工係因事業單位(含分支機構)歇業而申請墊償時,需請事業單位所在地的縣市政府
勞工主管機關就下列事項做查證並開立證明公文:已註銷或撤銷工廠、商業或營利事業登
記,或確已終止生產、營業、倒閉或解散。
四 以上書表及證明文件備齊後,即連同積欠工資期間的「出勤記錄」「薪資帳冊」「身份證
影本」一起送勞工保險局申請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