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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oner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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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5
您的住址: 新竹
文章: 1
是這樣的 我哥也被撞
請警察&保險公司
決定全陪對方的重機 修到好 外加交通費及醫藥費3000 夠台北高雄看了吧
結果對方母親打電話來 要求1萬塊交通費&醫藥費....健保看了270
1萬太多了
所以拒絕了 後來對方母親要求我哥先把修車錢付清
我哥也拒絕了 因為還沒和解 沒理由支付費用
後來我哥決定不賠了 因為是被撞到車子右後方 所以申請鑑定
他們公司也請了專用律師 給他打官司
鑑定報告出來 7/3或8/2就按照比例陪
現在的人都這樣 和解是為了省時間省麻煩
就來個獅子大開口 還叫我哥把重機買回去 說他的車是新的
法律有規定嗎? 車子領到牌那一刻就不是新的了
我家還是中古車商 不然算中古的 我出15萬好了
對方好像還沒有重機駕照 挖哩.............................
他家人告我哥過失傷害.......健保看270 告過失傷害 一定是想前想瘋了(民事是可以告這個的)
重傷才告的了

ps.可以請保險公司跟對方談 車禍鑑定的前要自己出就是了(如果是對方理虧在從賠償要回來吧)
不過一定要請警察來 寫筆錄 不然保險公司不受理
舊 2006-06-13, 02:59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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