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應該要限速
30km/hr比較合理,且超過0.1km/hr就開罰100萬!
反正十次車禍九次快,沒事開那麼快幹麻?
沒事開汽車幹麻? 30km/hr騎自行車就行了..浪費能源...
真是不懂這有什麼好吵的? 慢慢開就好了...
倒是任意變換車道不應該罰的,反正大家都開那麼慢換個車道會怎樣? 有誰聽過十次車禍九次變換車道嗎?
未保持安全距離也不該罰,反正開慢一點什麼事都無所謂....
所以只要慢慢開就好了... 限速20km/hr就好了! 超速罰五百萬! 太慢? 有事請早出門! 罰太多? 守規矩不怕罰!
一且只要慢慢開,其他無所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