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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gf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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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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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53
凡報考資格不合者,一經發現本校採取下列方式處理:
1.報名後考試前發現者,取消考試資格。
2.考試後已錄取分發者,於註冊時發現,取消錄取資格。
3.入學後發現者,勒令退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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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只要錄取後,能把畢業證書繳上去,就可以就讀了啦....
又不是應屆畢業就一定能馬上拿到證書
舊 2006-06-13, 02:14 A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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