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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l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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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竹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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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ing
看來是真的要被砍劈了

才能衝走

不過如果是拿槍指向人???

用力撞下去就應該OK了吧

難道真的要等他開槍

哈...................
先前看的例子,就是舉這個例子來當正當防衛還手的"時機點"
1.對方摸槍時
2.對方拔槍時
3.對方手舉起時
4.對方瞄準時
5.對方開槍時

什麼時候我們反抗才算正當防衛
一般人應該都是選1吧
要防衛當然是越早越好,我也是這樣想
可惜法律會說,我們過早反應了

正當防衛時機點
對方在"著手"前的時間點內
也就是這個例子,看起來應該落在3

唉.......................
法律真的是在保護有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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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無高速網路的鄉下
111/6/12終於有500M可以用了
被封印多年的100M
舊 2006-06-12, 09:45 AM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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