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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福門暴民砸車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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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g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0
文章: 5,720
引用:
作者
lioushen
除非有立即的生命危險 , 否則衝撞他人 , 造成傷害 , 也是不能避責的
這種情況之下 , 應該採取的是閃躲這種危害 , 而不是直接傷人 !!
沒想到這邊也可以看到新聞事件主角
這篇不訂閱了 , 要不然大概有很多很多的回覆通知 ..
也請回應的人小心別逾舉 , 否則城牆上還掛著人頭的 !
我只回覆法律問題
我是一直在懷疑
如果一台車子被人群圍起來....且人群已經有對車子有暴力行為
有傷及人身安全的疑慮時
這時車主開車衝出險境(大按喇叭...先行警告)
而撞傷人群時
這樣還是會有法律上被告的問題嗎????
2006-06-11, 11:20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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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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