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null0826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209
引用:
作者avles
我同事最近騎機車跟一台汽車相撞
人蠻嚴重的,對方的車也有損失
下雨天視線不良的關係,同時也因為阻礙交通,所以現場被破壞了
警察來了以後稍微做一下紀錄就閃了

對方和我同事都有過失
對方想拿六萬出來和解然後賠一台新機車和負擔醫藥費
如果搞到上法院到時出來如果我朋友輸了,他也不認帳了

台灣的司法效率...大家都知道了
而且對方是外地人,這個時候走法院和和解哪一個會比較好??


6萬+機車+醫藥費=陪了10萬以上...既然不是全對我認為可以了..不過寫和解的時候先拿到錢再簽...
我之前也出車禍..兩手骨折.臉跟腿還留疤..目前已走上法院這途...13號要出庭..
對方避不見面真的很無言...電話全停用...還是個7x歲的老人..
舊 2006-06-11, 06:45 PM #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null0826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