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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w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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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1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551
引用:
作者GXroots
這不算什麼..
在一起兩年多的女友,都可以說我太矮而分開了..

當初開始和我在一起時,我就是這個身高耶..

所以女生要離開你是不需要理由的...

看開吧!!!

給你理由就已經給足面子了...






請原諒我失態=..=
我覺得這個理由很爛~根本是外貌協會會長嘛~
身高矮又怎樣(弟弟強就好)是不是真心想走一輩子才是重點
不然那些所謂的"海枯石爛"的誓言根本就是x話(請原諒我想說髒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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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6-06-04, 01:44 P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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