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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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VOLTES
請解釋一下:
為什麼檢警掌握的這名被告,不用羈押??
最奇怪的是,檢調是怎麼掌握
"這名共犯涉嫌協助破壞鐵軌,以及湮滅工具,並把李雙全的轎車開回台東。"??
如果檢調確實掌握了這個人"破壞鐵軌,以及湮滅工具"那就是犯人,為什麼檢調怎麼從來不對這個人展開大規模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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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我解釋...那請你一一解釋從開標提到現在有些問題你為什麼不解釋?
你算是大濕了,只挑你能的來回應.
你先解釋...為什麼你看媒體來推測案情,你所有的推測都是看媒體.
但是你又懷疑檢調勾結媒體,那你這樣非常矛盾的前後衝突作何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