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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ooky_mul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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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34
引用:
作者VOLTES
想騙三歲小孩??這更有問題,既然這樣複雜,檢察官看不懂,檢察官看不懂都忘了問一下
證券公司??


一般來說買進放應付,賣出放應收,但是大華證券把融資買進與融資賣出都放應付(減項),所以應該是大華要主動告知。

而檢方看不懂得意思,是檢方不知道大華證券的對帳單格式比較特殊,所以照一般的觀念,”全部應收” 減 ”全部應付” 等於 損益。所以,檢方一開始根本無從知道要不要問大華證券公司,檢方的問題在於根本不該公開公佈這樣訊息的。
舊 2006-06-01, 01:15 PM #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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