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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renc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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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531
引用:
作者zerokiller
若是衛生局第一次先勸導,再犯直接開罰
人會一犯再犯嗎?相信也是不會的~~


剛剛找到前陣子看到的新聞
最後一句我也是現在才看到的


網拍痠痛貼布 賣120元罰6萬

網拍痠痛貼布 賣120元罰6萬

記者洪敬浤/台中市報導


台中市一名家庭主婦上網拍賣用剩的痠痛貼布,每組兩張賣一百廿元,卻因違反藥事法遭罰款六萬元,婦人大喊冤枉。台中市衛生局表示,藥事法已經修正,類似行為以後的最低罰款額是廿萬元,民眾最好不要以身試法。

藥事法修正條文本月十九日公告施行,違規藥物****罰則提高三至十倍。一般民眾(非藥商)在網路上拍賣醫療器材、藥物等,視為違規廣告,新法將罰款廿萬至五百萬元。如拍賣宣稱有療效的天珠、水晶等物品,罰款高達六十萬至二千五百萬元。

一名婦人常腰痠背痛,低價購買痠痛貼布,除自己用,也在奇摩拍賣網上販售,被衛生署查獲,移送台中市衛生局開罰。婦人抱怨衛生機關「拿大砲打小鳥」,當場淚如雨下。

去年禽流感話題正熱時,一名婦人買了多個耳溫槍供家人使用,後來她把沒用過的上網拍賣,也遭罰款六萬元;另有一名上班族在網路上賣水晶、天珠飾品,宣稱「佩戴能量飾品,具治療高血壓、腎臟病、不孕症效果,還可幫助睡眠」,也被依藥事法罰款六萬元。

台中市衛生局藥政課長邱創冠說,一般人將家中多餘的醫療器材、藥物上網拍賣,就觸犯藥事法第六十五條「非藥商不得為藥物****」的規定。而且藥事法沒有限期改正、輔導下架的規定,衛生局只得依法開罰
舊 2006-05-30, 04:28 P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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