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租屋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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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an1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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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 台灣
文章: 971
合約為主..租約還沒到期可以叫房東開門.不開的話會同管區一起找鎖匠開...
順便寄張存證信函給房東..限期還錢..前提是先把租約看清楚..押金何時退.要扣也要合約有寫.不然就告他侵佔.
舊 2006-05-28, 10:39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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