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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n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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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nome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0
您的住址: Taip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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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之前看過一個新聞...
有一個人買了四樓,並把頂樓佔起來加蓋套房出租.......
後來該棟公寓的住戶提起告訴,最後判決住戶全體擁有頂樓使用權
因此租金的收入必須按比例分給住戶,好像賠了幾十萬的樣子吧?
舊 2006-05-28, 10:19 P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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