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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TES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10
引用:
作者spooky_mulder
我問你的問題,你好像也裝做沒看到哦,先回答這個問題吧!

為什麼在運動比賽使用上來說是禁藥的”類固醇”,卻可以使用在治療”腎小球腎炎”上呢?

#527 (http://www.pcdvd.com.tw/showpost.ph...6&postcount=527)
你不是說:”禁藥是根本不能生產買賣的”的嗎?為什麼還能拿來治療”腎小球腎炎”呢?

另外,你也還沒有回答,為什麼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第 2 條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1B.asp?no=1C00000082) 要將”氟硝西洋 (Flunitrazepam) ”(FM2 的主要成分)列為第三級”毒”品呢?

你這個自稱是”醫生”的人,該不會是”害怕”回答這個問題吧?

VOLTES 桑害怕回答、VOLTES 桑對這樣的問題視而不見,不就顯示 VOLTES 桑的心虛。

為什麼,因為一但 VOLTES 桑承認 FM2 是第三級毒品,一但 FM2 使用在非法用途可以視為禁藥時,VOLTES桑就無法在使用抹黑的手...


1:誰說類固醇是禁藥??類固醇只對運動員禁止使用.那叫禁藥??

2:你的邏輯很怪異,為什麼

"FM2 使用在非法用途可以視為禁藥時,一但 FM2 使用在非法用途可以視為禁藥時,VOLTES桑就無法在使用抹黑的手法了"??

FM2非法使用可以視做毒品,但不是禁藥
你不要想利用這個來轉移焦點--
舊 2006-05-28, 08:54 PM #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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