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租屋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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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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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3
文章: 601
引用:
作者diablerie
之前租了公寓
到五月底到期
但房東卻步願意在5月31退還押金
說要等之後他看哪邊出問題 扣一扣款在退還
不是都到期日到了就得退還嗎
他說有燈泡壞了要我們換好
因為之前住套房燈泡壞了房東都會幫我們換
那我門一定要幫她換好嗎
一開始談租約時候 我們跟他說大概會租兩年
要求裝冷氣 給電冰箱 洗衣機 跟家具全 他也提供了
但是現再因為少一個人住 所以不續約 契約書上面也只有寫租約一年
但他要我門負責電腦桌的錢要從租金扣 這樣合理嗎

因為昨天雙方談的很不愉快氣氛不好
今天他竟然跟另依位同學說他已經把門鎖換了
但是今天才28號 我門租到31 裡面也還有伊兩樣東西要去拿卻進步瞭了
該如何解決


要你們付電腦桌的錢...給他也可以...但電腦桌要搬走...

不知道你們是有跟人家鬧不愉快還是怎樣...

如果真的只是房東想吃你們...就找人談吧...學校教官(還在讀書吧)...或是去警察局

問我們的警察先生這種事該怎麼辦....

不過我第一句就看不太懂...今天5月28號...30號還沒到你怎麼知道他給不給你錢...
~~~~~~~~~~~~~~~~~~~~~~~~~~~~~
針對最後一點...

你們在去問房東一遍(口氣好一點)...說我們租到31號...房間裡面還有私人的東西...

可不可以把鑰匙給你們...最好要錄音...要碼給你們鑰匙...

不給你們鑰匙也沒關係...一樣是去請教警察先生該怎麼辦...
 
舊 2006-05-28, 07:44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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