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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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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碧霞:「我認定他(李泰安)就是共犯,陳氏紅琛也確定是他殺。」
為什麼一定要陳氏紅琛是他殺的呢?
只有先確定陳氏紅琛是他殺,李雙全才可以解釋為畏罪自殺
只有先確定陳氏紅琛是他殺,李泰安才有可能是共犯
這點仿寮醫院與法醫研究所都證實過
(高碧霞)非醫學專家卻執著的推翻醫學專家的認定
不是辦誰該不該辦的問題 而是辦的方式程序問題
整個過程中 高檢最無法讓人心服的是 對人不對事因人而異的辦案方式
若高捷案也以此等陣仗辦早結案了 擺明了就是欺負小老百姓
檢警一面宣稱偵查不公開 又不斷利用媒體以假象創造事實
..........認真想想(高碧霞)為什麼一定要陳氏紅琛是他殺的呢?
獲利的又是誰?- - - - - 保險公司嗎?
補充: 這 其中的蹊翹耐人尋味 除了來自破案的壓力外 是否有保險公司早已 私下串结 由於以上言詞 大家應往一個真相去追 這 真相可能在高碧霞的身上 第一是否有人關說 那是 誰??? 第二 是否辦案手法同樣伸入高捷弊案?? 以此推論不勝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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