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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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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10
引用:
作者cpjparker
真不曉得該怎麼跟你說,
法官之所以會如此判決的原因無非是程序正義問題,
這一點只是說明法官不採信檢方羈押被告的理由,
一般來說,
即使有相關罪證,
但無串供獲逃亡之虞者可獲交保候傳(如:苗栗地院審理薛球一案),
在此例中,
因檢方提出的犯罪事證不足為法官採信,
因為"無罪推定論"所以,法官裁定當庭釋放...........................
這是程序正義問題罷了,
當然檢方若認為自己起訴的理由充分,
依然可以上訴或抗告,
這是檢方依職權之必要所為,
至於保險公司的保險金是所有保戶的共同資產,
保險公司基於保險法規範,有義務去防範道德危險.........
這樣說明應該很清楚了吧...................
你可能忙到沒時間讀書.....................
還有什麼不懂的,你問吧!
相信大家都樂於告知!!


這樣專業??看來真是檢調和保險公司派來的,7600萬阿---要是羅織罪名給李家
7600萬就可以拿來大家分了
     
      
舊 2006-05-27, 09:30 PM #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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