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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ny0317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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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luebacteria
以下是我的心得....得罪處請見諒
1.劈腿,別人有交往六年的男友,你也劈的下去....
2.去高雄前未何不確認彼此的關係(其實我覺得決定交往就該確認)?感覺她是 你的情婦一樣...
3.到了高雄....還是劈腿(前提是你當她是你女友)
4.劈玩腿回到台中,卻又要別人馬上跟你在一起...(高雄的呢?)

怎麼看,好像主動權都在你身上,想怎樣就怎樣的感覺,現在主動權失去
似乎就感到不悅,到底是你該武裝對別人,還是別人該武裝對你呢?


雖然讀起來像是悲慘故事,但是閃光彈的成分倒是挺重的....樓主應該可以到壞人班任教了....


1.我一直有個想法是 只要還沒結婚 在感情自然發展的狀況 我並不會去在意對方有無男友
通姦都要除罪化了 何況是男女朋友的交往關係 當然,我也不覺得劈腿云云的狀況是常態 正確的
如果原本的感情沒有問題 我怎麼會出現在她的生活,她怎麼會出現在我的生活?細節部分就不提了
2.3.好朋友在高雄跟同學弄了支球隊 去高雄前滿腦子都是籃球
關係確認...當初的確沒想到這個 ...是我的錯

4.會回來是因為在高雄也發生問題,不是劈腿
放個馬後砲 我應該是在回台中後 才去認真思考我跟她的關係也同時的陷越深
舊 2006-05-27, 10:09 A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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