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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俗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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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16
站的住腳就不用鳥對方一堆屁話,打不打的贏官司不是他認定的,是法官,鬧到上法院確定損失的是雙方的時間,如果真的對方太過份,那就真的只好法院見
 
舊 2006-05-26, 05:09 PM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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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俗仙子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