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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e4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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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
這好像小偷使用馬路偷東西逃逸
主人抓不到小偷
只好抓當初造橋鋪路的人定罪...
真是亂七八糟
舊 2006-05-26, 11:28 A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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