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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158
事故的原因
日本官方的航空與鐵道事故調查委員會(相當於美國的國家運輸安全局(NTSB)),經過調查後,做出三點結論。

1.1978年6月2日,該飛機在大阪的伊丹機場曾損傷到機尾。
2.損傷到機尾後,波音公司沒有妥善修補該處,正常應該要二排鉚釘的,而維修人員只是
將 損傷的部分補了一排鉚釘上去,所以大大減少了機尾承受的壓力。造成該地方累積
了金屬疲勞的現象。
3.該處的壓力壁在損壞後,造成四組液壓系統故障,導致機師無法正常操控飛機。

事故之後
群馬縣警方以業務過失致死的罪名,將日航以及波音公司的相關人員20人移送前橋地檢署起訴,但最後都獲得不起訴處份。

日航的幾位高階主管及基層職員,因為公司的班機維修不當而墜毀,因而羞愧自殺,即使他們與事故沒有關連。波音公司的一位工程師,也因為背負維修不當的罪名而自殺。
http://zh.wikipedia.org/wiki/%E6%97...%8F%AD%E6%A9%9F
舊 2006-05-25, 01:12 P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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