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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大 雖然說 人本定義了 造成身理的不適的處罰叫做體罰
但是 現在情況是變成 死小孩引用成 任何處罰都是體罰
但是有看到人本在老師被隨便告時出來幫老師辯護嗎?
你舉的例子 都是有用的才會寫上去 會有人把失敗的例子和大家分享嗎??
你舉的愛的教育 很感人 是說明愛的教育有用 但是不代表適當的處罰是沒用的...
打人的學生 在了解原因後 不需要作懲楚嗎? 記過不痛不癢 照打不誤
頌楊森小就不用了 那個要花多少錢?? 這不算是排擠嗎?
定義體罰與處罰 這是個人主觀 但是老師的主觀和小孩的主觀依樣嗎??
有些咬文爵字 說真的 不過是為了論文發表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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