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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rt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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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86
哦,我可以確定的是,他一定有出手抓人或打人,因為我的衣服已經被他抓到了

因為我加油的快,跑掉了

我原本也想去做筆錄,可是監理所的說,其實也沒真的受傷,加上我也不是坐他的車

就算做完,如果沒有錄影帶的話,要舉發也很難

頂多只是依…??? (忘了是什麼詞…~^^",類似記過之類的) 來處罰他…

唉~~

如果有需要我提供車排的話………我想知道的人應該也會知道怎麼做吧…

引用:
作者EAGYOO
你應該

1. 確認事發當地有沒有監視器[包括店家]

2. 如果第1點成立,就去警察局直接告他恐嚇罪[有拍到電擊棒],
拿三聯單,這樣他就跑不完的法院了.

3. 如果你願意讓他電一下 ,那更可以告他更高的刑罰傷害罪了.
舊 2006-05-23, 09:28 A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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