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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局罵不怕 照列4.5月績效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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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y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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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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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museshuner
這位大大說的我同意,我重視的重點是4.5個月....
不賺錢,還可以發4.5個月....這很難說的過去吧
發一個月,二個月不行嗎
+1
............年終不發說不過去....發是是要發
但是一定都發到規定的最高4.5個月....不是很合理........可以檢討
2006-05-20, 09:49 AM #
50
sony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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