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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電車男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9
Red face

引用:
作者奇耳米
可能是自己想太多吧.
如果是創作者.是願意將辛苦完成的作品.免費讓人再網上流傳.
還是寧賣給天王作產品?

我還是不認為網路下載是常態.
如果'所有'人不同意的情況下!!!

習慣是種恐怖的事.
如果周邊的人都在搶銀行.
是否會視搶銀行為常態??
當自己飆車搶劫被抓到時.
一定會大叫為什麼不去抓搶銀行的強盜?!


智慧財產這種無形無質的商品不能以實體價值來做比喻好不好
著作權法是很具爭議的法律OK
     
      
舊 2006-05-18, 02:45 PM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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