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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ron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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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ron22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買咖啡的路上
文章: 1,133
一定得繳回
不想繳回要先報遺失,登報作廢
然後重新領取,再繳回

之前聽到的是這樣啦,不知道有沒有錯

我媽說現在去辦速度會比較快了,應該是可以隨辦隨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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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買賣沒有傷害。
舊 2006-05-18, 08:53 A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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