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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8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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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3
文章: 11
不然
再給受刑者一次機會
讓他們選擇要不要上訴
上訴方式為至尊對決
贏的就折抵鞭刑次數
輸了就....嘿嘿嘿

這樣已經算是給受刑者一點人權啦
舊 2006-05-18, 02:19 AM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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