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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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大家都光看專輯本身,我認為評審是誰應該更為重要
例如A-F入圍,第一輪 A:2 B:2 C :3 D:4 E:7 F:1
ABF就會被淘汰,剩下 C D E,這時候第二輪開始前,進行討論跟遊說
C: D : E=6:5:8,但是仍然沒有過半者,淘汰D,剩下C E
第三輪投票C:E=10:9,這樣就是C勝出得獎,這是大致方式
這樣的問題在於,原本認為C是最佳專輯的只有3人,他最後仍然得勝
其他後輪C的得票,也可能只是評審討厭D或E,只好選他不討厭的C
更可能是某兩位評審互相約定好,我支持的A掛了,這個獎項我支持你的C
但是下個獎項你要支持我的XXX之類,每一輪的討論,到底是怎樣?
所以其實這種評審方法不改也可以,我覺得只要把獎名改一下就可以了
"最佳演唱人"改成"非最不佳演唱人","最佳專輯"改成"非最不佳專輯"
這樣才能算是實至名歸,因為得獎應該證明出討厭她的應該是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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