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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的罪多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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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N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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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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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GXroots
那跟作成包子比呢?
世事無絕對..比起來夠殘才算啦..
法官要剝奪一個人的生命也很掙扎..
這些畜生剝奪別人的生命可沒那麼掙扎啊..
所以建議判處死刑交給大眾決定
以免為難了這些有人性的法官..
那也不需要法官囉
反正也當的四不像
既然"很掙扎..." 廢掉好了
2006-05-13, 11:37 PM #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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