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1715
兩者在物理的構造上沒有什麼不同,PC 上使用的話當然是以 for data 為優先,不過也可以製作 DVD title(DVD Video)。
for video:
1. 依據著作權法(數位記錄媒體),販賣價格包含「私的錄畫補償金」。
2. 支援 CPRM(Content Protection for Recordable Media),碰到僅能錄製一次的影片,只有 for video 的片子可以燒錄。
3. for video 的空片中也有不支援 CPRM 的片子。
for data:
1. 除了不支援 CPRM 外,也不包含「私的錄畫補償金」。
基本上台灣賣的空片子因為不受國家法律所規範(著作權法),所以老百姓要買什麼片子政府管不到,不過如果有向日本採購數位記錄機器的話,儘量符合機器所規範的片子進行操作。日本畢竟是一個對於法律較嚴謹看待的國家,哪一種產品被開發出來,被使用都有特定的目的,與法令規範,雖然老百姓不一定 100% 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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