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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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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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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trong
但在 WWW 的虛擬世界裡,
"分享"才是主流,
"分享" 不是惡意侵犯實體的專利,
而是 "公共財" 大家用的觀念~
譬如, 有了 "維基百科" (網友群策群力), 誰願意付錢使用大英百科!!
當部落格的電影資訊比雜誌還豐富, 誰願意去買電影雜誌!!
當 Video 部落格成熟之後, 誰說下載影片是非法的,
希望大家跳脫不當的商業枷鎖與聯想,
把 WWW 視為公共財吧!!
商業行為是外掛的選項,
他們只是搭順風車的寄居者,
不要被反客為主了,
還為他們奉茶,
忽略了過去數億網友的耕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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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客為主的是您吧 ?
VIDEO部落格成熟 和 下載的是不是非法 是兩回事好嗎 ?
難不成 等到影音部落格 成熟後,每個人 就可以 把盜版影片放在部落格上任人下載 ?
你講的 才是 反客為主的觀念吧 ?
什麼可以分享
什麼是公共財
什麼是該受保障的私財
您沒個嚴謹的定義,就大言不慚的 說 分享才是主流....
把智財權 視若無睹.....
不簡單阿不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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