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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ol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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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336
引用:
作者Dragon cat
但絕對路權是保障合法駕駛者,合法駕駛者才有絕對路權
最有利的可能只有對方超載 把部份責任推回去給對方承擔

絕對路權真正保障是警察,車禍鑑定比以前輕鬆很多,問題是跟事實往往脫節

龍貓大您可能沒上過法院,得利一方負舉證之責任,今天版主是被告而且筆錄不利,所以版主需負舉證之責,除非有證據證明對方因超載超速造成來不及反應而車禍(就小弟所知沒有成功案例),不然版主輸定了
舊 2006-05-12, 12:14 P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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