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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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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5,452
引用:
作者pcsmart99
如果覺得制度不合理
就應該力主抗爭修法
就算無能無力
也不要光會逞口舌之快

你出的主意 你去爭......
我啥都不爭 ...就自己執行就好
舊 2006-05-11, 01:20 A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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