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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olking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5
文章: 35
引用:
作者poo123
1.還想在這家餐廳繼續打工嗎??算是上堂社會教育.悶著頭繼續上班..(我猜可能性不高)
2.既然撕破臉還客氣什麼.走幾趟勞工局看有啥建議的..tvbs.蘋果也行...

病例.證據請準備妥當..

撞到我的那人可以當我人證 也有至國立大型醫院檢查過 都有看診及領藥記錄 還去了2趟

也有照過x光片 打破傷風針..等等

只覺得 窮人的生命 不值什麼錢.. 別人家的小孩死不完 也許對方看在我家裡窮又是單親家庭覺得我好欺負吧 因為家裡沒什麼有力的人士...
舊 2006-05-10, 07:55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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