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coolking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5
文章: 35
辛辛苦苦打工賺錢,卻得不到雇主應有的尊重

事情是這樣的...

我在一間餐廳打零工 目前工作約一個多月左右時間

而於今年4月下旬 餐廳老闆娘要我去幫它買東西 就在這過程裡

我被車上撞到了 是中小型的那種耐撞貨車 腳被車輪輾過去 當時只覺得..一切都完了..

後來索性 目前仍持續康復中 腳還可以走沒問題 算是擦傷破皮..

而令我感到最心寒的是... "我車禍休養近一個星期,餐廳的雇主連一通電話關心都沒有!!"

而是在我休養後第一天去上班 它才問我腳還ok嗎 沒什麼事吧? (我總共休養6天時間)

而不小心撞到我的那人 它十分的負責 還送我去醫院 還載我回家 擦藥 所有全部費用都是它自己一個人出的 後來它因為幫我跟我雇主老闆娘講說我要請假休養 這段期間撞到我腳那個人會算我休養時的錢給我 而我今天剛領到薪水時 卻看到薪水袋上 標明寫著4月下旬的幾號~幾號" 請假" 這段時間 就沒算薪水給我了 後來我想了很久很心寒的今天打了通電話給我雇主老闆娘.. 我問它:我車禍這段期間 為什麼沒有算薪水在裡面 薪水袋裡寫著幾號~幾號請假 我也是因為要幫餐廳買東西才會出車禍受傷的呀 它卻很冷漠的回答我說.. 而且是態度很酸很酸的回答我說:你還跟我要薪水喔? 撞到你的那個人它有跟我說你休假這段期間它會把你的薪水付給你,如果有什麼問題叫他來跟我說.. @@ 我在意的只是一個感覺上問題 在我出車禍休養的期間 雇主連一通電話都沒有 我一直在想 一直在問我自己 難道打一通電話來詢問關切一下會很難嗎 還是打一通電話會讓妳損失幾塊錢嗎 我的腳傷勢連幾塊錢的電話費也不值嗎! 畢竟我也算是因公受傷 我雖然不是公務人員 我想我也沒那種命可以當上公務員 而我們的雇主老闆娘 也的確蠻嗜錢如命的 很小氣沒錯 講到錢就會斤斤計較 甚至於今天還提出想要提早在幾點前就必需要完成工作 若無法完成工作則超過時數的工作以外時間就不列入薪水計算 就是只能作白工 不算加班費裡.. 我現在只感受到 朱門酒肉臭原來是這麼髒..
難道有錢人是這樣子來糟蹋窮人嗎.. 窮人就沒有人權嗎.. 窮人就要被人看不起嗎.. 我在那家餐廳裡工作 該作的都盡心盡力的作了 也是希望也許最少在領薪水的時侯 雇主可以算車禍因公受傷可以補點薪資津貼 我也不要求什麼 或是在領薪水的那天可以收到個小紅包 就算是幾百塊也好 我就覺得很開心了 而到今天 才知道.. 原來人心如此冷淡 而我後來有跟撞到我的那個先生聯絡 他跟我說 雇主這樣做已經是犯法了 可以告它 不知道可否請pcdvd的版友們給我一個建議... 謝謝orz~
     
      
舊 2006-05-10, 07:19 PM #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oolking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