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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rumi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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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6
引用:
作者cesarlin
可是既然阮小姐已經在美被通緝,那她還要綠卡做什麼?
覺得這律師的話可信度不高。


攜女出境(從美方角度看)發生前,她還沒被通緝,
綠卡當然還有價值。

我比較好奇的是如果最後她贏到女兒,能不能依女兒的親?
(假使她女兒的US身份仍有效)
舊 2006-05-10, 11:21 AM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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