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nomad
你上一篇引了一篇社論,說為了台灣的尊嚴,台灣人不必接受美國的判決
如果你不認同的話,又為何要引用?
違反法院禁令 不算違法嗎?
還是你也認為
美國法院只能管美國人,你是台灣人
所以就算人在美國,違反美國法院的禁令也不算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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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頭導尾都沒有對這件事情做出任何評論,貼連結只是讓大家參考各方說法,畢竟投稿的人起碼有法律基礎,法律不就是挑對自己有利的去用嗎。
我認不認同誰不重要,重要的是 - 再說一次 - 我對監護權這件事情沒有興趣。
我有興趣的是一堆台灣男人的看法,我反駁的也只有旁觀者的心態,畢竟這裡是陽盛陰衰的論壇。多數男網友一面倒的說台灣女人如何如何,講真的,如果台灣男人都像前面幾個發言的這樣,我看台灣女人就算被罵到臭頭也寧願去嫁給老外。
不要再把"大老二"這種粗俗的比喻拿出來譏諷人家,這只會讓人覺得沒品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