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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mad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引用:
作者Rosette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10514+112006050800227,00.html

不知道有沒有人看過這篇社論

你的意思是
不管台灣人在美國犯了什麼罪
只要逃回台灣來
為了愛台灣,為了台灣尊嚴
我們不承認美國的法律判決
我們也不追究這個人在美國犯了什麼罪?
舊 2006-05-09, 11:09 AM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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