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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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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48
怎麼上面有些人講的好奇怪。

以前轉服志願役,是在新訓中心會大力宣導,一般下部隊後少有再去簽轉服的。簽了之後,役期三年半,從到軍/士官學校報到起算,受訓十週,加上十六周兵科學校受訓,一共約需受訓半年,下部隊即掛階下士/少尉,一年後升中士/中尉。屆退前可以簽留營,一次兩年,不限次數。

以上為領導職軍士官,兵科限選步戰砲,另有後勤技職士官,一簽是四年。

這是當年我服役的情形,僅供參考。
     
      
舊 2006-05-09, 08:09 A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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