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nomad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雖然這個媽媽還蠻可憐的
不過一個女人長到那麼大
還可以那麼任性真的是不簡單
都三十幾了,美國法院下正式命令不得帶小孩子出境
竟然還視法律為無物,直接帶小孩子回台灣
擺明了不鳥美國的法律
在美國唸的碩士也是唸假的

找台灣的立委又有什麼用?
舊 2006-05-08, 03:45 AM #2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nomad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