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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a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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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1,796
引用:
作者j6r6
因為演藝工作在法條的判定要當工作不穩定

另外健保不是稅

完全照所得比例去收,反而才是不合理的


"強制"加入
本來就是變相的"稅"
如果它是保險
就不應該強制納保
     
      
舊 2006-05-06, 02:46 AM #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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