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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cehad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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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134
刑法
§221 I 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27 III 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女為****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
舊 2006-05-04, 08:08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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