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tp0220qf
今天早上他又打給我說要我爸媽出面
然後還說要出庭要上法院要去他的所在地
還說他是警察
說我告警察
我好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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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都在構成恐嚇罪的邊緣,是否成立要看具體情況。
另外,他有沒有說用民事還是刑事告你?
告你什麼?
如果是告民事的話,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一條,該訴訟應由被告住所地之法院管轄,
基本上他要告也要到你家附近的法院來告才會成立。
其實我建議你要是覺得困擾和恐懼,直接到檢察署按鈴找檢察官,
跟檢察官表示這個人恐嚇你,把電話錄音、往來信件都給檢察官看,
不用跟他扯什麼。
如果害怕檢察官,就去找消基會。
找消基會不是為了賣家,而是為了指控奇摩放任這種惡質賣家的不當態度。